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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有奖举报交通违法第一人领取200元奖金

2017-01-12 18:53:45
来源:信网
作者: 姚飞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1月12日讯 自2016年12月1日《山东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受到岛城市民普遍关注,让普通老百姓能够参与到“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共同维护交通环境”的文明交通创建工作中,开启了“全民共治交通秩序、全民共创和谐交通”的新格局。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交警市北大队了解到,1月11日下午,岛城第一位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到市北交警大队领到200元奖励。

去年12月22日20时38分,市北交警指挥中心接到市民电话举报,“鞍山路人民路路口有辆沃尔沃轿车停在路口不动,车内有驾驶员,好像是酒驾睡着了”。人民路中队立即派民警赶到现场,将酒驾司机刘某查获,现场呼吸监测62 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对其罚款1000元,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当天晚上,举报人驾车沿鞍山路东向西行驶至人民路口时,等候红灯时停在该沃尔沃车后,变换绿灯时沃尔沃没动,该驾驶人在其车后连续变换远近光等催促其开车,沃尔沃驾驶员没有反应。连续变换两次绿灯都是如此,没办法,举报人下车走到沃尔沃轿车旁,看见一名驾驶员坐在车内睡觉,车门紧锁,多次敲窗也没有反应,担心别有什么意外,随即拨打了122、120,交警感到现场后将酒驾司机带离现场。举报人介绍,今年以来,青岛打击酒驾这么厉害,还有驾驶员顶风而上,简直是不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回事,每位市民发现了都应当举报。

2017年春运即将开始,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公安交管部门的中心工作。鼓励市民参与有奖举报,是今年交警部门推出的一项新举措。延伸了交通管理监控的覆盖面,拓宽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渠道,为全民参与交通管理提供了新的手段。

信网全媒体记者 姚飞 通讯员 刘健 王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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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

举报驾驶大中型载客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奖励200元;举报其他类型载客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的奖励200元;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举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举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 举报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奖励200元; 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奖励200元;举报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的奖励300元;举报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奖励200元,举报其他类型车辆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奖励100元; 举报违反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的奖励200元;举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的奖励50元; 举报驾驶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的奖励200元;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奖励1000元。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匿名举报的;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的;举报事实不清或者举报证据不充分的; 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 以营利为直接目的职业举报的; 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已被查处的;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取证或无法查处的;举报人属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且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其工作辖区内的。

各交警大队举报电话为:

交警市南大队:66572500

交警市北大队:66572835

交警李沧大队:66572353

交警高新区队:66578118

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66572210

同三高速公路大队:66572345

潍莱高速公路大队:66572681

青平高速公路大队:66582804

崂山交警大队:55580122

城阳交警大队:87866178

开发区交警大队:66581308

黄岛交警大队:55586632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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