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16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从胶州交警大队了解到,为维护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胶州交警大队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针对“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从严处理、从重处理,对酒驾违法行为“零容忍”。
2月16日中午13时左右,胶州交警大队在营里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在对一辆红色小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刘某神色慌张,并一再强调自己没有喝酒,驾驶人的反常反应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于是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测得驾驶人刘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经过后续调查询问,驾驶人刘某2016年12月8日份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当执勤民警告知刘某其驾驶证将被依法注销时,刘某十分懊悔的说道:“这个驾驶证是我好不容易才考到的,现在说没就没啦!”执勤民警耐心教育道:“来之不易的驾驶证你应该好好珍惜,而不是抱着侥幸心理,瞬间又把它弄“丢”了,希望你能吸取这次的教训。”随后执勤民警依法给予刘某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因为其在实习期内驾驶证将被注销。
信网全媒体记者 姚飞 通讯员 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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