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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交警首次启用“无人机”抓捕违规摩托车

2017-02-28 15:58:15
来源:信网
作者:岳祥 通讯员 王友科
责任编辑:可可

信网2月28日讯 随着快递业、物流业的快速发展,摩托车逐渐成为配送货品的主要交通工具,由于驾驶人的综合素质良莠不齐,闯红灯、逆向行驶、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常有发生,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市北交警大队从本周起,开展代号为“俯瞰行动”的摩托车交通违法重点整治。2月28日为此次整治活动的启动日,利用“无人机”和视频高点探头,“盯住”驶入高架路的摩托车,在下一个出口设置拦截点,将违规行驶高架路的摩托车进行查扣。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80 余人次,查扣两轮摩托车61辆,三轮摩托车14辆,“俯瞰行动”整治行动初战告捷。

“无人机”、高点探头、“瞭望哨”相互配合

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城市高架路只设立了机动车道,严禁摩托车行驶的。胶宁高架路、杭鞍高架路、新冠高架路的各入口辅道均设立了明显的禁令标志,禁止摩托车驶入。在高架路上查摩托车,一般是在各出口的匝道周边,为了提高整治活动的效率,青岛市北交警首次使用了“无人机”和视频高点探头,提前发现目标,及时通知前方查车人员拦截、盘查。在没有探头的路段,还增加了“瞭望哨”, 将警力合理布置在各路口和外围区域,合理使用查缉战术,形成“布袋式”管控区域,堵住所有容易逃跑的路线。同时加大警车巡逻力度,使用警报器和喊话器对沿途摩托车进行语言控制,要求其降低车速、停车接受检查。

摩托车上高架路发生交通事故自己担责

从整治结果来看,多数驶入高架路的摩托车驾驶人,为了绕开桥下路口的红绿灯,为了省时间而忽略了安全,有送快递的,有送快餐的,还有急着上班的。既然明令禁止摩托车驶入高架路,那么违规驶入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必然要承担责任。

2016年12月07日20时15分许,吴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后座载着程某沿新冠高架东向西行驶至市场三路桥上拐弯处,因措施不当二轮摩托车与隔离墩相撞后倒地,造成两人受伤,摩托车受损。当事人吴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措施不当发生事故,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一款、第二十二条一款之规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通讯员 王友科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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