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公司强迫员工购物?天一集团红旗公司:个别科室行为

2018-02-26 21:56:53
来源:信网
作者:于晓
责任编辑:可可

信网2月26日讯 “别人家的公司过年前都发年货,到了我们这就变成强制购物了。”近日,信网(热线0532-80889431)接到了天一集团红旗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公司”)员工的投诉,称公司在春节前组织员工“内购”,要求每个人至少购买200元的产品。信网就此联系了红旗集团的行政科,工作人员表示“内购”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并无强制购买一说,“要求最低消费可能是个别科室的行为,跟公司无关。”

春节前公司“内购”每人至少花200元

“为进一步降低礼品类物资资金占用,同时让利于公司内部广大员工,特推出以下内购活动……”2018年春节前,红旗公司的销售通知群里出现了这样一则通知,公司将四件套、袜子、衬衣和毛巾礼盒等产品以“内购”的形式向员工出售,其中四件套每盒150元、袜子每盒200元、衬衣每件200元、毛巾每盒50元。内购的形式并不少见,但让员工们意外的是,这次内购规定了最低消费金额:中层以上最低800元,班组长以上最低400元,普通员工最低200元。

对于这次“内购”,不少员工都认为这是一次“强制消费”,产品种类少,还规定了最低消费金额。根据通知里的要求,中层以上员工把每种商品各买一件,也无法达到800元的最低消费,更何况公司出售的商品并不一定符合每位员工的实际需要。

在采访中,信网联系到了一位红旗公司售后部的工作人员,他证实确有此事发生,但具体情况还需要向行政科室了解情况。

红旗公司:从未强制员工消费

根据售后部工作人员的提示,信网又联系到了红旗公司的行政科。当信网提及“内购”一事时,工作人员表示并没有强制员工消费的情况:“这些商品都是客户顶账回来的,无论从材质还是质量上看都是市场上的精品,但我们卖给员工的价格却只有市场价的一半,相当于是给员工的福利。”

既然是低价销售,为什么微信群里的通知又规定了最低消费,并且货款要从工资中扣除呢?“这是个别科室的行为,跟公司无关。公司从来没有规定每个员工都要买。”行政科工作人员回答说。

人社局:不允许用物品抵扣工资

信网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得知,红旗公司于2004年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机械、纺织机械及配件的制造、销售;电控系统的开发与销售;棉、毛、化纤布的织造(不含印染)与销售,货物进出口。从公司经营范围看,向员工出售毛巾、袜子等物品的行为无可厚非。

然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想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而且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中都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但在红旗公司的通知中,“内购”却成了必须完成的消费,而且消费金额还要从工资中扣除。

对此,信网联系了青岛西海岸新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解释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不允许企业向员工出售商品,但这种销售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能强制要求员工购买,也不能因为员工拒绝购买而将其辞退。“既然员工购物是出于自愿,所以也不能因次直接扣除工资。”工作人员说,如果红旗公司坚持以扣除工资的形式要求员工购物,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一旦查实,我们会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信网全媒体首席记者 于晓

[编辑:可可]
信网版权稿件,欢迎转载。转载时请保留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精彩美图 更多 >>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8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 新闻备案:鲁新网201653205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