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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含有虚假内容 青冠啤酒被罚

2018-07-03 19:33:53
来源:信网
作者:张孝鹏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7月3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市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青岛青冠啤酒有限公司(简称“青冠啤酒”)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司所经营的泰山传说原浆啤酒包装标签上印刷的地址为“青岛市市北区泰山路135号”,但该单位的经营场所却不在此处。此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依据检查记录等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2018年5月24日,市北区食药监对其作出了罚没2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信网了解到,2018年3月5日,市北区食药监对青冠啤酒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青冠啤酒所经营的泰山传说原浆啤酒包装标签上印刷的地址为“青岛市市北区泰山路135号”,但青冠啤酒的经营场所和该司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登记的住所却是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247-263号中新大厦1013室。

产品标签内容与所登记经营地址不一致,青冠啤酒已经构成了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食品的行为,而此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经计算,青冠啤酒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产生的违法所得是1000元,货物价值金额是17500元。

依据在检查过程中的检查记录等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2018年5月24日,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青冠啤酒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人民币20000元,合计罚没2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网查询了解到,青冠啤酒成立于2005年12月16日,登记机关为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而登记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247-263号中新大厦1013室。为了解此事,信网曾多次致电青冠啤酒,但其对外公示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7月3日下午,信网来到了青冠啤酒在主管部门登记的地址,但是发现青冠啤酒并未在该处办公。据该办公楼物业人员介绍,该办公楼并没有1013室,而对于青冠啤酒,物业人员也表示“从来没听过这个公司”。

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企业的办公地址一般都要以登记住所为准,如果通过该企业的登记注册信息一直联系不到该企业,那么市场监管局还会依据相关规定将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信网全媒体记者 张孝鹏

[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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