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23日讯 7月22日,青岛潍莱高速公路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荣潍高速新河收费站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查纠行动。18时30许,一辆牌照为鲁B8MM95的小型轿车将要驶出高速口时发现收费站口有交警查车后突在匝道内突然停住,民警发现车内的主副驾驶进行了换座,民警随即上前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熄火,并让原来开车的驾驶员赵某下车,谁知赵某下车后后对换座的行为拒不承认。

于是民警调取了卡口记录,面对证据,赵某这才承认了自己刚才与副驾驶进行了换座。当民警要求赵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赵某称自己出门走的太匆忙忘携带驾驶证了,民警又将赵某带入执法站进行身份核实,结果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发现,驾驶员赵某在2013年因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被批捕,其驾驶证也早被吊销。据赵某交代,车辆原来由其妻子驾驶,在经过服务区时,赵某见其妻子有些累了,于是心疼老婆将其换下,不想刚驶上高速时就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这才动起了换座以逃避处罚的歪脑筋。
经过民警的教育和劝导,赵某和其妻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驾驶员赵某因吊销期驾车将被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通讯员 马啸
[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