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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出台24条改革措施

2018-09-12 17:52:32
来源:信网
作者:杜杲燃
责任编辑:三人目

信网9月12日讯 近日,青岛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出台24条改革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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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先后下发文件,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作出新的安排部署,同时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大力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呈现稳中向好局面,但是同时也要看到,我市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复杂。与基层发展对各类人才需求相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还存在动力不足、渠道不畅、发挥作用不够、发展空间有限等问题。尤其,今年我市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以“四新”促“四化”,也对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认真落实新要求,超前谋划推动基层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四个方面推动高校毕业生下基层

《意见》以服务基层发展为目标,以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作用为核心,坚持服务基层和培养人才相结合、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政策支持和完善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和服务体系,确保其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主要在四方面有新突破。

在引导方面,重点围绕推动高校毕业生“下得去”,构建多层次服务基层渠道。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

健全创业孵化机制,对助推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且带动就业效果显著的创业企业,可依企业申请并经综合评审后将孵化周期从3年延长至5年。今后每年按照市和区(市)需求计划,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实现就业。

在鼓励方面,重点围绕实现高校毕业生在基层“留得住”,完善基层服务项目政策。落实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政策,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就业派遣、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在保障方面,重点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干得好”,打造基层干事创业平台。加大高校毕业生留青就业指导服务力度。紧扣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对人才的需求,引导鼓励毕业生留青就业创业,对高校毕业生经过培育和帮扶在青岛市实现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的,市财政部门给予服务提供方一定就业指导服务补贴。

加强教育培训,实施“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基层服务岗在岗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由市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培训补助。

在发展方面,重点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流得动”,畅通毕业生发展通道。拓展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通道。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导向。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统筹建设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不同性质单位间合理流动。

纳入政府就业和人才工作总体规划

下一步,青岛市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纳入政府就业和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制定政策实施细则,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具体相关政策,市民可拨打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生服务热线12333咨询。

信网全媒体记者 杜杲燃

 

[来源:信网 编辑: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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