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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标准 林味轩食品公司被处罚

2018-09-16 16:09:44
来源:信网
作者:岳祥
责任编辑:芃芃

信网9月16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林味轩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酱卤肉,被城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规定: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针对该公司上述行为,城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6000.00 元。

信网通过查询了解到,青岛林味轩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在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经营范围有:食品技术研发;生产加工:肉制品;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农副产品(不含粮油)、杂粮、水果蔬菜、禽蛋、生鲜肉、鲜活水产品、土产杂品、日用百货、酒店设备、酒店用品、办公用品;酒店管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厨艺技能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联系到了青岛林味轩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方坦言确有此事,并称之所以被处罚是因为公司生产时机器坏了,导致标签被印错。目前已经配合食药监将此事处理完毕,罚款也已经缴纳。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来源:信网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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