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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近半年没签劳动合同? 青岛易居拒绝答复

2019-11-08 14:11:23
来源:信网
作者:张孝鹏
责任编辑:芃芃

信网11月8日讯 近日,魏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2019年6月12日,他入职青岛易居金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易居”),任职该司某项目项目经理一职,但是至今该司也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还有大概三万块钱的提成也没给发。”为了解此事,信网来到了位于香港中路上的青岛易居,但该司相关人员表示负责人不在,拒绝接受采访。

该司人员阻挠正常采访 来源:信网

魏先生告诉信网,他是通过青岛易居的网络招聘投递简历,经过正规面试进入的该司。在该司工作期间任职项目经理,工资模式则为底薪加提成模式,底薪为每月6000元左右,提成则按照该项目销售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三进行核算,“但是入职之后,他们到现在都没跟我签合同。”

魏先生说,因为该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10月27日,他向青岛易居方面提出了该问题,并表示要求该司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其赔偿,“他们跟我说让我补签合同,赔偿的事儿就没明确说,还让我不要再去上班了。”魏先生告诉信网,因为青岛易居都这样和他答复了,他回去之后便未再上班,但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对方以此认定他旷工,还要据此将他辞退。

为了解此事,11月6日下午,信网跟随魏先生一同来到了青岛易居在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上的办公地点,但是该司前台人员告诉魏先生相关负责人正在开会。而当信网表明身份与来意后,该前台人员汇报后又告诉信网,负责人不在公司。

魏先生对该司此说法显然不信,最后一位自称该司员工的工作人员向信网表示,他们拒绝接受采访。在此期间,该工作人员还试图阻挠信网正常采访,动手抢夺采访设备。

青岛市市南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对此表示,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进行举报,他们介入后会进行调查,落实后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如用人单位逾期未改正,他们会依据相关法规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关于赔偿以及提成问题,员工则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提出仲裁,“没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从用人单位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起,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工资的二倍赔偿。”该工作人员说。

截至发稿,信网从魏先生处了解到,青岛易居初步向其提出解决方案,表示支付包括赔偿、提成在内共计两万四千元,具体方案则还要在11月11日双方面谈协商决定。青岛易居如何处理此事?信网将追踪报道。信网记者 张孝鹏

[来源:信网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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