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使用非专业人士从事发药工作 胶州湾医院被罚款

2019-12-02 17:41:53
来源:信网
作者:李美玉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12月2日讯 近期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胶州湾医院使用了一名药士李雪从事发药工作,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胶州湾医院进行了1000元罚款处罚。

据悉,药士李雪为胶州湾医院的一名员工,却在院内从事发药工作,该行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该条例,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19年11月18日对胶州湾医院进行了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信网了解到,《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据了解,胶州湾医院成立于2005年4月20日,经营范围包括营利性综合医院(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经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胶州湾医院,该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员工李雪是一名药士,有发药工作的资质,且暂未接到关于其从事发药工作违法的通知。对于此事,信网正在进一步了解中。

信网记者 李美玉

[来源:信网 编辑:亚麦]
信网版权稿件,欢迎转载。转载时请保留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精彩美图 更多 >>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4-2024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