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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55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坐过出租、去过超市

2020-02-16 08:32:16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2月16日讯 15日,李沧区卫生健康局发布李沧区辖区医院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信息通报,。

截至2月14日12时,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李沧区累计报告6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新增1例确诊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6:

为青岛市第55例。33岁男性,住市北区登州路街道丹山路66号。于1月30日同妻子与儿子乘坐K68次列车(5号车厢)从泰安前往青岛,在青岛站下车。到达青岛站后乘坐出租车返回家中, 全程戴口罩,出租车司机也戴口罩。该患者分别于2月1日、6日两次到楼下海滨超市买烟,外出期间佩戴口罩,其他时间无外出。2月1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2日13:30左右步行至市南某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6:30分步行返回家中。当晚23:30由救护车转运至李沧区某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经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和医院专家组评估,2月14日上午确诊。现已对其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观察,目前无发热等异常情况。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进一步追踪和调查中。

截至2月15日15时,李沧区累计确诊6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例已治愈出院,其他患者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如有与确诊患者接触者

需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街道报告,各街道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2.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

3.居家隔离人员如有需求,可致电所在街道社区或拨打区疾控中心电话(0532-87062560),由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4.如有发热症状,请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请市民朋友密切关注身边湖北籍等重点疫区来青人员。如果发现,请第一时间向所在街道社区和区卫生健康局提供详实线索。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李沧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532-87627622

[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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