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29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南京希拉商贸有限公司(历史名称为南京寿比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在电视上发布违法广告,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在确定其违法事实后,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处罚。
2019年10月16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发现:该公司发布 “足疗那些事(百步康足疗机)”广告,内容含有非医疗器械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内容,经核查,该案广告主为南京希拉商贸有限公司,为查清事实,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调查,南京希拉商贸有限公司与青岛某公司签订一份合同书,合同约定2019年9月25日-9月30日期间发布“百步康足疗机”广告,内容中出现“通过动磁推力,由表及里的刺激身体各脏器,在足底的反射区,活血化瘀,缓解疲劳,浑身上下都舒服”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内容,构成非医疗器械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违法事实。
针对上述内容,2020年2月13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联系到了南京希拉商贸有限公司,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确实在青岛投放了广告,但是不清楚被处罚一事,会核实一下再作出回复,但是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信网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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