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4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宝财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因柜台所售的产品无价格标签,被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2020年1月31日,执法人员在对青岛宝材源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销售货架上的1提阿胶、6瓶碘伏和1个护鼻器。均无价格标签,产品本身也无价格标签。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在销售产品过程中,未标明价格、未按照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等等的有关违法行为,应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青岛宝材源大药房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人民币。
针对此事,青岛宝材源大药房有限公司负责人解释称,因以上几种产品本就没有销售,工作人员在日常打扫时不小心将标签弄掉未及时发现,目前都已经进行整改,产品标签也都已经贴示。
信网记者 丛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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