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5日讯 近期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宏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仁堂医药”) 销售的“飘安”牌口罩涉嫌侵犯该品牌注册商标权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宏仁堂医药进行了处罚,没收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43袋(860个),并处宏仁堂医药罚款25万元。
据了解,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月2日根据举报线索,来到了宏仁堂医药的第七分店现场检查,发现其销售的“飘安”牌口罩涉嫌侵犯该品牌注册商标权的违法行为。宏仁堂医药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并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于2月20日对宏仁堂医药下达了青南市监标处 字〔2020〕1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43袋(860个),并处宏仁堂医药罚款25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宏仁堂医药成立于2011年8月8日,经营范围包括零售(连锁):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零售:一、二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化妆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卫生消毒用品等。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宏仁堂医药,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但可以向了解此事的同事询问情况后再给信网回复。截止到发稿,信网未收到宏仁堂医药的回复。 信网记者 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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