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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律师均因疫情缘故无法到庭 “江歌案”将延期

2020-06-26 09:37:18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古德

信网6月26日讯 2020年6月25日上午,信网(0532—80889431)从江歌母亲江秋莲委托诉讼代理人黄乐平微博获悉,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于本月23日发布江秋莲(江歌母亲)与被告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延期审理通知书,受新冠疫情影响,原告江秋莲委托诉讼代理人向该法院提出延期开庭审理,经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允许,原定于2020年6月30日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延期开庭,具体时间暂未公布。

( 来源:网络)

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一直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据悉,2020年3月29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正式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并向刘暖曦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以及起诉副本等文件,4月份,江秋莲收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的开庭传票,前述案件定于6月30日上午9时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

信网获悉,6月5日,江秋莲起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召开庭前会议,江秋莲提出203万赔偿诉求。而当日,江秋莲以及被告刘暖曦均未出席该会议。原告委托代理律师黄乐平参会后透露,江秋莲因情绪激动,突发身体不适无法到庭,刘暖曦有两位代理律师,但刘暖曦及其代理律师均未出席庭前会议,黄乐平称:“此次会议主要是向法庭提交证据,未来可能还会有几次庭前会议,虽然刘暖曦没有直接杀人,但对江歌的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呼吁大家关注案件本身。希望此案能够回归法律层面,以法律视角看待是与非。”

6月23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发出延期审理通知书,该通知表示,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因北京市政府的疫情管控政策,原告江秋莲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黄乐平无法于6月30日到庭应诉,而被告刘暖曦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亦表示因疫情缘故正在居家隔离。综上缘由,原定于2020年6月30日上午9时的庭审时间予以顺延,具体开庭时间另行通知,信网将持续跟进该事件。信网记者 王田

[来源:信网 编辑: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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