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20日讯 11月20日上午,青岛市司法局党委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就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进行专题研讨。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万振东主持会议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会议认为,《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作为全国首创,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走在前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直接体现,对提升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进山东全面法治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必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会议提出,青岛作为山东改革发展的龙头,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新时代法治建设征程中应该“走在前列”;在中心组率先学习的基础上,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迅速行动起来,立即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具体实施意见,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市委市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要求,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乃至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热潮;要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推广和深化“枫桥经验”, 推进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打造法律服务生态圈,推动《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落地开花;要创新实践,履行依法治市办公室工作职能,积极研究探索落实《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要求的方式路径,保障“五级体系”“三大平台”实体化运行,健全保障激励、监督管理机制,努力搭建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需求和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全时空、全要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提升法治青岛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信网记者 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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