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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11 18:01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杨宇宣
· 责编 ·
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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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车位不让进小区 华林国际公馆:出于安全考虑

信网1月11日讯 市民王女士家住平度市华林国际公馆,房子于2015年交房,交房后崔女士便住了进去,但刚入住没几年,从2017年开始,业主们突然接到物业通知,称不允许没有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买房子的时候置业顾问说小区的车位很少,并不强制业主们买车位,但现在却出了这样一个规定,这不是逼着业主们买么?”信网(0532-80889431)联系到管理该小区的新厦物业,对方表示:小区的车位不够用,业主们会将车停在消防通道,有一定安全隐患。至于当初置业顾问的说法,对方称:“这个属于开发商的问题,与物业无关。

业主未买车位被禁止驶入小区

王女士告诉信网,当时在买房时,置业顾问称,因为小区车位达不到1比1配比,所以并不强制业主们买车位,并表示业主的车均可以进小区。而在购房合同上,也没有关于车位的规定,所以相当一部分的业主并没有购买车位。但是随着入住率越来越高,这一规定发生了变化。

“2017年的时候物业突然单方面通知业主,称以后未购买车位的业主不得开车进入小区,想在小区里停车必须购买车位,还说这一规定是小区内70%的业主投票决定的,要知道当时小区内的入住率一共还没有70%。”王女士表示,买房子的时候,小区的地下车位为2万一个,目前已经涨到36000元。地上车位是后来开发商将绿地改成的,原本是5万一个,现在也已将涨到了8万。

王女士认为,开发商在卖房子的时候没有充分告知业主这一情况,现在突然变卦,令业主们措手不及。“当时置业顾问的说法大部分业主都知道,大家都可以作证,现在开发商想通过这一规定强行胁迫业主们买车位,无疑是在敲业主竹杠。”王女士说道。

天气渐冷业主苦不堪言

王女士告诉信网:“前几天,有一户业主需要搬大桶水,就跟物业商量,想开进去搬完之后再出来,物业的人让业主拿身份证抵押,但因为业主没带,物业就让业主把孩子押在物业,车开走之后再去领。”

王女士与众多业主多次与物业沟通,但问题始终没有进展,业主们被逼的没办法,只得将车停在小区门口的道路两侧。而在近日王女士又发现,原来门口两侧允许停车的位置,现在也被划成了禁停区。业主们无奈,只得将车停到了更远的地方,王女士每天需要从家步行十多分钟,才能到达自己停车的地方。近段时间天气渐冷,每天需要顶着寒风步行十多分钟,成了业主们最头疼的问题。“我们大人还好,关键有的业主需要接送老人跟孩子,孩子被冻得脸通红,物业视若无睹。”

物业称此举是为了防止出现意外

信网了解到,小区的开发商中瑞达置业有限公司,小区的物业为新厦物业。目前小区地下车位约有780个,地上车位是房子交付后才规划的,有291个。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内停车位的管理等已经移交物业,属于物业管辖。信网联系到物业方面负责人冷经理,对方表示,不让未购买停车位的业主进小区,主要是出于对小区安全方面的考虑。“因为很多业主晚上会在小区里乱停车,堵塞了小区的消防通道,万一小区内有火灾、急救等事情发生,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至于置业顾问之前是否曾跟业主说过没必要买车位,冷经理表示:“这属于开发商的问题,我们跟开发商没有任何关系。”对于事情后续如何解决,冷经理表示,目前小区仍旧会按照没有车位不允许进入来执行。“如果业主有特殊情况,比如接送老人孩子,可以提前跟物业沟通,这种情况一般会允许进入,但希望业主不要逗留,事情办完了就尽快将车开出来。”

近年来,因为不买车位而不让业主进入小区的情况时有发生,有时因为此类问题甚至会引起双方冲突。特别是比较老旧的小区,当初在规划的时候是没有考虑到这一点的,所以也是矛盾重重。在《物权法》出台以后,车位的归属有了明确规定。

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小区这些车位所有权明确属于业主所有,物业没有出售资格。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是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所有。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张华律师告诉信网,判断开发商是否有权拒绝未购买车位的业主驶入小区,还是主要先看小区内车位的属性。如果是属于开发商所有,并且有正规的审批流程,那开发商就有权决定如何处置。但如果是小区内的公共车位,或者本来并不是车位的地方,开发商私自画成了车位对外销售或出租,那业主应依法进行维权。信网记者 杨宇宣

[来源:信网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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