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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4/29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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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良好地铁运营环境 安全文明乘车是最美的风景线

信网4月29日讯 坐地铁游青岛,安全快捷又环保。乘客们在享受绿色便捷的出行体验时不要忘记,文明乘车就是最美的风景线。

在《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早已对各类不文明乘车的行为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下面就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安全进站篇

乘客在进站乘车时,应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主动向车站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并配合地铁安检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枪支、弹药、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无包装易碎品;易污损轨道交通设施、有严重异味,以及影响乘车环境的物品;充气气球、非折叠自行车、长宽高之和超过一点八米或者重量超过三十公斤的物品;活禽畜以及犬、猫等动物(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携带的,应当根据《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拒绝其进站、乘车;对经劝阻无效、强行进站或者滞留现场扰乱秩序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文明乘车篇

在地铁范围内,应爱护车站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和整洁有序的运营环境,禁止在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印刷品或悬挂物品;车站或车厢内乞讨、推销、演艺、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以及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踩踏座席、躺卧、追逐打闹、滑滑板(轮滑)、骑独轮车等行为。

根据《条例》五十三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在乘车过程中,禁止强行上下车,阻挡车门、屏蔽门、安全门的正常开启或者关闭;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通风亭(井)、消防控制区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攀爬、翻越或者推挤围墙、栏杆、闸机、安全门等;干扰、拦截车辆正常运行;以及其他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的行为。

根据《条例》五十三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运营环境篇

维护良好的地铁运营环境,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在车站内,逗留堵塞通道出入口、堆放杂物以及在运行电梯上逆行等行为是不允许的。根据《条例》五十三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在车站出入口周边五米范围内擅自停放车辆、堆放物品、摆摊设点等妨碍乘客通行的行为根据《条例》规定也是不允许的。

堵塞出入口、擅自停放车辆等行为会极大影响车站客流通行效率,影响地铁在突发大客流或者特殊情况下的紧急疏散能力,甚至造成乘客推搡、踩踏情况的发生,容易造成乘客受伤,后果不堪设想。

地铁作为城市文明的窗口,需要每一位热心乘客的热心维护,大家自觉遵守乘车规定的同时,青岛地铁也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发现影响运营秩序和运营安全等不文明行为,及时依法处置。如在乘车过程中发现上述不文明行为的,可告知就近车站工作人员或拨打地铁服务热线0532—55770000进行举报,青岛地铁将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信网记者 李美玉

[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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