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13日讯 近日,青岛市即墨区自来水公司因涉嫌违反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据了解,2021年7月13日,根据信访投诉,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西北岭村东北面和西北方林地有黑色污泥,部分已风干,部分与泥土覆盖,搅拌。经过调查,该处污泥为青岛市即墨区自来水公司委托青岛春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的自来水厂工业固体废物污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青岛市即墨区自来水公司处以353125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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