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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优风琴鱿鱼不合格 青岛市北洋食品有限公司被罚五万

信网10月14日讯(记者 李美玉)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市北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洋食品”)生产的天优风琴鱿鱼,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洋食品进行了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41.60元,并处50000元罚款。

据悉,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查发现,北洋食品于1月20日生产的天优风琴鱿鱼,产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北洋食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该条例,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29日依法对北洋食品下达了青即市监处罚〔2021〕7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141.60元,并处50000元罚款。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北洋食品成立于1996年5月21日,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即食海鱼制品(Q/BYS0008S);即食鱿鱼制品(Q/BYS0009S);即食海产品(Q/BYS0012S);烤鱼片(SC/T3302);鱿鱼丝(GB/T23497)】,批发零售食品(以上范围依据食药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等。

北洋食品工作人员告诉信网,此前公司确实因生产的天优风琴鱿鱼不合格而被处罚,目前公司已经缴纳罚款,并按照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来源:信网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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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0/14 21:06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李美玉
· 责编 ·
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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