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男子购买二手房不能落户 青岛户籍民警积极协调获锦旗

信网11月24日讯(通讯员 朱海生 记者 陆彦蓉)“真是太感谢您了!没想到用这么短的时间就帮我顺利落户。”11月21日下午,市民吴先生专程赶到洪山坡派出所向户籍民警姜丽莉表示感谢,并送上了印有“真诚服务,情满岛城”的锦旗一面。

 (来源:市北公安)

10月14日上午,吴先生拿着一本崭新的不动产登记证,兴冲冲地来到洪山坡派出所,要办理落户手续。正在当班的户籍民警姜丽莉发现吴先生要落户的房屋上有其他人的户口,无法顺利办理落户。经了解,原来吴先生看好洪山坡某小区的教育资源,通过中介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套二手房。中介为了赚取利益,隐瞒了该房屋房主暂时不能迁移户口的情况。听闻自己不能落户,吴先生当即在电话中与中介争吵了起来。见此情景,姜丽莉立即对吴先生进行了劝解,然后拿起电话与原房主进行了沟通。

经了解,由于种种原因,原房主短期内确实无法将户口迁出。在这种情况下,姜丽莉向原房主和吴先生讲解了青岛市户籍新政新规定,此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强迁措施,将原房主的户口迁移至社区公共户上。通过与原房主深入沟通,充分向其说明政策,并征得原房主同意的情况下,姜丽莉依法于10月15日对原房主进行了户口强迁公告。公告期满后,于11月12日依法为吴先生办理了落户手续。

11月21日下午,吴先生带着特意定制的锦旗,专程赶到洪山坡派出所向姜警官表达感谢之情。

[来源:信网 编辑:慧慧]
信网版权稿件,欢迎转载。转载时请保留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精彩美图 更多 >>
2021 11/24 20:39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朱海生 陆彦蓉
· 责编 ·
慧慧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

Copyright © 2014-2025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