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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2021年产权型人才住房启动配售 共382套房源

信网11月30日讯 日前,崂山区2021年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配售情况发布,包括青岛印象品、远洋万和公馆、翡翠云城三个项目,共计382套,单价均在3万元以内。

房源和价格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户型面积(M2)及套型 建设地点 房屋 套数 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内的销售均价 (元/M2 超出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销售均价(元/M2
1 青岛印象品 107/110/120 套三 松岗路1号、青岛宜家东北 90 26873 33591
2 青岛远洋 万和公馆 95/套二 118/套三 同兴路669号、鲁信长春北 84 27678 34597
3 翡翠云城 121/129/套三 143/146/套四 松岭路199号、海大西门对面 208 21623 27029
合计     382    

单套房屋价格由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在销售均价上下浮动10%的范围内确定。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面积,按照不同层次人才应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核定(附件2),超出部分按照同区域商品住房价格购买。

 

项目看房地点和咨询电话

1.青岛印象品项目

看房地点:崂山区松岗路1号(合肥路、深圳路路口东500米)

咨询电话:0532-68660888

2.远洋万和公馆项目

看房地点:崂山区辽阳西路366号远洋万和公馆营销中心

咨询电话:0532-66993377,18642737311

3.翡翠云城项目

看房地点:崂山区松岭路199号翡翠云城售楼处

咨询电话:0532-55520707

配售对象

此次公开配售房源面向崂山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含驻地中央、省属单位)、行政机关以及驻区医院和学校引进的各类人才。

用人单位区划一般按照单位注册地进行划分,企业工商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以企业所得税纳税地为准。中央、省驻青单位以及医院、学校有多个地址的,以各自实际办公地为准。驻地总部经济主体机构有分支机构的,以各自实际办公地为准。青岛市人力资源机构派遣制员工在崂山区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随用工单位进行申报。

配售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崂山区创新创业并做出贡献的各类全职工作人才。全职工作人才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崂山区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在职在岗工作,并按规定在青岛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中央、省驻青单位(实际办公地为崂山区)引进的人才应至少在青岛市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2.国内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人才需具备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研究生层次人才需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专技类人才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类人才需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管理人才近三年个人所得税年度平均纳税总额应达到4万元以上;创业类人才应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本人)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年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青岛市户籍员工10人以上;

3.具有青岛市户籍或持有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本市有效工作居留证件。

(二)已在青岛市落户并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2.具有青岛市户籍;

3.已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三)人才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在租赁期间无违约情况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产权型人才住房,并承诺在购房网签前办理退租手续。夫妻双方均符合分配条件的,只能申请购买一套人才住房。

(四)上述各类人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

2.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用于改善生活或住房的一次性补贴(主要指住房安家性质的顶尖人才安家费、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技能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等),或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产权型人才住房、青岛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

(五)人才在崂山区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保时间均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申请登记结束之日。

配售流程

本次人才住房配售按照申请登记、单位初审、评分排序、补正复核、查重公示、选房公告、轮候选房等流程进行。

(一)申请登记

1.单位申请。自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0日,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http://rczf.qdzfbz.com),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录入本单位人才名单。

2.个人申请。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2日,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人才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见附件3)。

(二)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在2021年12月17日前通过人才住房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名单汇总表和公示说明。

(三)评分排序

自2021年12月20日开始至2022年1月10日,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根据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综合评分表(见附件1)对申请人进行预先评分排序。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按照产权型人才住房数量1:2的比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才资格审核确认。完成对申请人户籍、婚姻、人才资格、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纳税以及住房补贴享受等情况的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更新排序名单。

(四)补正复核

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系统一次性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限期5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材料(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7日),逾期不予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收到补正材料后,相关部门2022年1月24日前完成复核。

(五)查重公示

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1月30日,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对复核后确定的人员排序名单进行人才家庭房产情况筛查。根据筛查结果和房源数量分别确定排序名单和入围名单,并在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及崂山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6日。

(六)选房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于2022年2月22日在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及崂山政务网发布选房公告。公告内容包含选房人员名单、选房顺序、选房时间、选房地点等相关内容。

(七)轮候选房

自2022年2月23日开始,申请人持相关身份证明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轮候选房。

相关情况及责任

(一)产权型人才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超过5年但不满10年的需要上市交易的,上市交易时,应当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超过10年上市的,不需补交土地增值等收益。

(二)人才住房申请采取诚信申报方式,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填报申请信息,并对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对弄虚作假骗取配租配售资格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才住房,列入人才住房申请黑名单,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纳入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单位名单,并由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崂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登记、审核、配售唯一合法机构,本次配售所有人才住房申请须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请各用人单位和申报人不要委托社会代理机构进行申请,避免上当受骗。

(四)人才住房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人才住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次产权型人才住房配售工作完成后,崂山区将开展海尔大云谷(金茂府)及北涧山居项目的配售工作。后续将根据海尔海尚府、海信璞悦、海信松山居、澳柯玛产业园等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开展配售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户型面积(M2 及套型 建设地点
1 金茂府(海尔大云谷)项目 115/137/套三 滁州路南、劲松七路西
2 北涧山居 98/126/140/套三 涧西路西、天水路北
3 海尔云谷二期(海尚府) 80/套二 黑龙江路南、海尔路西
4 澳柯玛智能产业园 90-120/套二套三 株洲路北、高荣路西
5 北村地块(紫樾尚品) 80/套二 北村小区内
6 东韩地块(海信璞悦) 80/套二 株洲路南、高荣路东
7 松山后地块(海信松山居) 80/套二 九水东路东、汉河路西

(六)请各单位申请专员、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报各项证明材料,逾期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参与后续申报。

(七)崂山区人才住房咨询电话

1.人才住房建设及分配咨询电话:0532-88999751

2.人才资格咨询电话:0532-88998362

3.人才住房配售监督电话:0532-88999752

[来源:信网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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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30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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