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22日讯 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处罚。
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征信安全管理规定;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报备,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报告;对外支付不宜流通残缺、污损人民币,未按规定挑剔不宜流通残缺、污损人民币;未按规定履行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对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合计处罚款60万元。(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芃芃]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