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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8月5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采样时间有调整

信网8月4日讯 8月4日,市南区发布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第三十七轮),全文如下。(信网记者)

市南区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第三十七轮)

温馨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按要求应当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拒不进行核酸检测,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或扰乱核酸检测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罚。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为守护你我的生命健康,请广大居民群众遵纪守法,积极配合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坚决守住守牢疫情防控底线。

广大居民朋发们:

为切实保障辖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筛查潜在疫情风险,市南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定于8月5日(周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三十七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采样时间较前有调整)

2022年8月5日(周五),7:30—11:30,15:30—20:00。

二、人员范围

面向市南辖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包括常住居民、流动人口等。

(一)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已采取管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仍按照原规定执行,由负责管控单位安排、联系采样。

(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满48小时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并请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备。

(三)纳入“应检尽检”的重点人员以及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来青返青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按时完成核酸检测。

三、采样地点

由各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采样点,具体信息详见采样点情况一览表(附后),或扫描“市南区核酸检测采样点地图小程序”(附后),对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查询。

本轮区域核酸检测较上轮区域核酸检测新增2个采样点位:中山路街道四方路10号采样点和江苏路街道龙口路38号采样点。

四、注意事项

(一)请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的指定时段,到指定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单独前往采样、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手机号码的小纸条;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随身携带好家庭户口本。

(二)请居民注意出行安全,合理调配时间,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请告知所在街道、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居民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排队时不得随意更换采集通道。主动帮助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讲公德、重品德,不抽烟、不聚集、不聊天,防止交叉感染。

(四)请居民在排队等候时与他人严格保持“1米线”距离,采样时与他人保持“3米线”距离。居民完成采样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家中或单位。

(五)对于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请及时向所在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街道将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上门采样服务。

(六)请居民积极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对于未参加核酸检测而出现阳性病例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山东健康码”“青岛一码通”均可查验本人在青核酸检测结果。居民在各采样点检测后,可通过“青岛一码通”微信小程序、“健康青岛”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爱山东·青e办”App等平台获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使用方法见各平台说明。此证明与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作为青岛市范围内核酸检测结果查验凭证(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

市南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来源:信网 编辑:陈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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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8/04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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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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