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8日讯(记者 顾青青)实习,是每个毕业生必经的阶段。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因年纪尚小,心智不成熟,很容易遭受到不法侵害。目前,未成年实习所暴露出的学生管理和安全保护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规范。今年两会,青岛市政协委员、致公党城阳区基层委主委、城阳区收藏家协会主席潘军生就加强未成年实习学生监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潘军生调研发现,目前未成年踏入社会实习,存在遭遇许多管理规范问题。比如部分实习单位与派遣学校、实习学生虽签订三方实习协议,但协议内容笼统,缺少对学生日常管理职责的明确划分,未从实质上保障未成年实习生合法权益。实习单位与派遣学校管理职责划分不清,存在监管空白。
此外,部分实习单位存在将实习学生与正式职工混同管理问题。在接收未成年实习生时,除进行职业教育培训外,也未及时加强人身安全教育方面培训,并对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同职工谈恋爱、饮酒、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错误地采取尊重人身自由态度处理,易间接诱发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为加强未成年实习学生监管,潘军生建议参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实习学校、实习单位管理责任。同时,劳动监察部门要严格依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加强三方实习协议备案登记工作。并通过派遣学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制定落实指导老师同吃、同住、同跟班等“三同时”管理制度,严格夜间查寝、请销假制度,确保实习学生按时归寝。要将实习学生群体纳入督查范围,督促实习单位严格落实生产安全制度,严禁安排未成年实习学生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其次,潘军生还建议派遣学校跟进学生实习培训,加强与实习单位协作配合,除进行工作技能培训外,要着重加强对未成年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引导其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进一步拓展普法教育范围,探索采取“夜校”“大喇叭课堂”等形式,加强实习单位领导干部、正式职工法治教育。通过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依法能动履职,强化行刑衔接机制,积极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实习期间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督导实习单位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切实保证学生合法权益。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