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21日讯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发布一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及两个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被处罚。
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罚款4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13万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罚款3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6万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调整还款计划;贷后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罚款17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共计34万元。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贷风险,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如果银行未能妥善履行贷后管理职责,导致无法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如借款人违约率上升、不良贷款增加等问题,银行不仅需要承担经济上的损失(如追偿债务的成本增加),还可能面临行政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影响银行的整体信用评级和社会声誉。(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