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3日讯 手机丢失没遇上拾金不昧的好心人,反而是失主通过手机定位找到了手机。青岛的贺女士本以为凭着面部识别解锁就能证明这是自己的手机,但由于手机是被寄出的快递,在没有得到寄件人同意的情况下,贺女士还是无法拿回手机。
贺女士是5月17日晚上发现手机丢失的,“那天晚上我有个聚会,回家的时候打了一辆网约车,下车以后发现手机没了。”贺女士的手机是今年新买的iPhone16Pro,买的时候花了7800元,里面保存了不少工作资料。“我给网约车平台打了电话,平台也帮我找到了司机和后面乘车的乘客,但是都说没见着。”抱着最后的希望,贺女士拨打了报警电话,希望公安能帮忙寻找手机。
到了第二天,贺女士通过手机自带的定位功能发现了蛛丝马迹,“当时显示手机在李沧区的飞拉利电子城,但是那个地方太大了,而且有很多回收二手手机的,我没办法找到手机的准确位置。”虽然无功而返,但贺女士也没放弃,终于在5月19日这天她发现手机的位置又变了,“这次手机是在即墨区的华骏物流园。”
“当时我的手机是在顺丰的一个快递里,我找到之后当着民警和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面,用面部识别解开了手机。”本以为这样就能证明自己是手机的主人,可顺丰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只是运输方,无权处置手机,不能让贺女士直接拿走。
“手机确实是我不小心丢的,可现在失而复得的手机就在眼前,我怎么样才能拿回?”虽然在贺女士发现手机后,快递停止了运输,手机也仍旧在华骏物流园,但贺女士无法拿走。
“快递公司只是运输方,负责按照发件人的寄件信息送达快递,收件的时候也不清楚这个手机是怎么回事。”信网联系到了顺丰速运,工作人员表示出于保护寄件人和收件人个人隐私的考虑,无法直接将寄件人的信息提供给贺女士,“我们也是建议她联系相关部门,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调取寄件信息。”
“作为遗失物,很难在买卖物品的来源上确定。”面对这一情况,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曹严龙律师认为,如果手机作为遗失物被买卖,而买家在不知情情况下进行交易,手机应属于买家。即使得知寄件方信息,也很难得知卖出的人是怎么得到的手机,所以目前最好的办法是寻求公安的介入。
到发稿前,贺女士在民警的帮助下拿回了手机。华骏物流园顺丰速运工作人员证实是民警联系到了寄件人,随后寄件人跟收件网点确认后,同意贺女士取走手机。(李如艺)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