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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天津局集中处罚7家机构 最高罚款80万元

信网6月19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近日集中披露多起行政处罚决定,涉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等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本次处罚主要针对保险回扣、条款费率违规等突出问题,单笔最高罚款达80万元。

津金罚决字〔2025〕29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多层嵌套业务结构规避关联交易管理;用印审批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对其处以80万元罚款。

津金罚决字〔2025〕32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对其处以11万元罚款。

津金罚决字〔2025〕33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对其处以11万元罚款。

津金罚决字〔2025〕35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北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对其处以42万元罚款。

津金罚决字〔2025〕39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滨海新区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对其处以11万元罚款。

津金罚决字〔2025〕37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宝坻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对其处以11万元罚款。

津金罚决字〔2025〕41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对其处以27万元罚款。(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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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19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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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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