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14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7月11日发布处罚公示消息,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重违规被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投保信息管理不规范,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金融监管总局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472万元,对安徽分公司罚款30万元,对河南分公司罚款50万元。对叶明满、陈森、李淑会、王姝、冷海鹰、欧阳晴虹、毕姝晨、叶蜀蓉、殷勇兵、沈丹吉、席于林、石可、余辉、孔德云、姚睿、阮宇红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99万元。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金融监管总局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353万元。对赵鹰、胡乐天、陈福生、姜凯英、黄江宏、孙建军、蒋全、孙谷飞、叶蓬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7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处罚信息公示的当天,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太保寿险临时信息披露公告(重大事项)2025年6号》,公告详细披露了太保寿险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以及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问题,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警告,并被处以353万元的罚款。同时,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此次处罚发布的了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公告。公告中详细披露了公司在2025年7月11日收到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指出公司在2021年至2022年6月期间存在的多项违规问题,以及因此受到的罚款和已采取的整改措施。(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