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线上教育培训服务的合同纠纷案尘埃落定。原告王先生因与北京登高而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高而歌公司”)就“讲真学堂”线上培训课程服务产生分歧,将登高而歌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全额退费并索赔,法院最终结合双方履约情况及证据作出部分支持的判决。
据悉,王先生此前向登高而歌公司支付2880元,购买了该公司旗下学习平台“讲真学堂”提供的短视频与直播带货培训课程服务,双方形成事实上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后续,王先生认为“讲真学堂”内提供的线上课程内容、服务质量与宣传承诺不符,且因在课程学习群中提问被移出群聊,导致无法正常参与互动学习,遂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2880元费用,并索赔违约金及精神损失费共计5万元。
被告登高而歌公司则辩称,王先生被踢出群聊后仍可通过“讲真学堂”App继续观看课程视频、学习线上内容,并未完全丧失服务权益,同意解除合同,考虑到部分课程已提供,最多返还2000元,不同意全额退费及5万元赔偿诉求。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对解除合同无异议,予以确认。关于退费金额,被告提出的2000元返还方案与“部分课程已实际提供”的查明事实相符,故予以支持。对于王先生主张的“课程内容与宣传不符”,因其未能提供课程宣传资料、约定标准等有效证据加以佐证;关于“被踢出群聊造成损失”,亦无法证明该行为导致实际损害及精神损失的合理性,故对全额退费及5万元赔偿的诉求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登高而歌公司向王先生返还2000元,驳回其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刘国建律师评析,线上教育培训服务中,消费者应留存课程宣传页、服务协议、沟通记录等证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维权时需基于事实提出合理诉求,避免因证据不足难以获得支持。同时,企业也应规范服务流程,保障消费者正常学习权益,减少纠纷发生。文/谷正原
[来源:信网 编辑:王荣]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