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11讯 8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正阳路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王成刚发布警示函。
据了解,该人员在从业期间通过微信群发送投资建议相关信息,且在提供投资建议时,没有合理的依据,未对潜在的投资风险进行提示。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四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依照《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开登记信息显示,王成刚2009年7月任职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2022年6月起至今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业务。(信网记者)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