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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公示年报 中石化一分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处罚信息(来源:企查查)

信网8月18日讯 按时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是企业恪守经营合规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市场信息透明、维护信用体系的重要环节。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今年7月8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青岛胶州石油分公司被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悉,该公司此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由于未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列入日期为2025年7月8日,决定机关为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网就此事联系了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其表示,公司近期被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确是因为没有及时报送年报,目前公司已启动补报程序。而谈及未及时报送的原因,工作人员解释道:“是负责报送的工作人员疏忽,漏掉了胶州分公司报送。”同时,其表示目前公司正推进补报工作,按照计划,8月底将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郭慧敏)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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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18 10:21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郭慧敏
· 责编 ·
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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