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20日讯 近日,山东招远市应急管理局对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蚕庄金矿开出罚单,因其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被处以罚款2.5万元。
(鲁烟招)应急罚〔2025〕48号处罚决定书显示,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蚕庄金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能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若“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招远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129号第C档,最终对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蚕庄金矿处以罚款2.5万元。
企查查显示,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蚕庄金矿是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广信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在2004年4月16日注册成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6年12月8日在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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