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18日讯 近日,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三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显示,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曾用名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15-09 至 2021-03),董事长为黄震,属于国有企业。该公司主要面向购车用户提供汽车贷款、融资租赁等服务,注册资本达26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是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6.0870%),第二大股东是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0435%)。(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