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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如家酒店摔骨折索赔5万元 店长:她穿高跟鞋,别人都没摔

老人受伤后就诊的门诊病历。(来源:当事人社交平台)

信网/信号新闻10月21日讯 9月14日,在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的如家商旅酒店(泾河新城崇文店),一名老人因酒店保洁时地面有水渍而滑倒骨折。老人的家人在网上投诉称酒店未积极承担责任,酒店一方则表示赔偿需等待保险公司审核。该酒店店长回应称,其他客人未摔倒,而这位老人当时穿的是高跟鞋。

据发帖人反映,9月14日上午他的父母要到酒店的前台退房,当时保洁员正在打扫,地面上有水,但没有竖立提示牌,母亲路过时滑倒摔伤。送到医院后,老人被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粉碎)、左尺骨茎突骨折。

从医院返回后,客人希望酒店承担责任,但无论是联系入住的如家商旅酒店(泾河新城崇文店),还是联系如家客服,得到的答复都是要等酒店方通过保险途径理赔。“走保险是酒店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事情,不应该把事推给我们。”

涉事酒店大堂(来源:百度地图)

信号新闻联系到涉事的如家商旅酒店,对于这位客人的意外受伤,店长吴女士说:“当时店里正在拖地,地上难免有水渍,但是其他客人都没摔倒,只有这位女士摔倒了,当时她穿的是高跟鞋。”吴女士补充说,事发后客人拨打120去医院治疗,酒店给客人赠送了两晚房间,“据我们了解 ,当天的医疗费大约是2100元,但客人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等一共5万元,最终没有协商成功。”

“酒店是投了公共责任险的,客人住店期间受伤要求赔偿,是可以走保险的,但需要提供相关的单据,而这些材料客人一直没有提供。”吴女士说,自己也注意到了客人在社交平台发的帖子,目前可以先行赔偿当天的医疗费,其他的赔偿还需要等保险公司核实后才能给付。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指出,根据相关规定,宾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酒店保洁员拖地导致地面湿滑且未竖立警示牌,则存在一定的过错,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客人摔倒受伤的结果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曹严龙律师表示,客人要求赔偿时,需要提供合理的计算依据,比如误工费需要提供收入证明、误工时间证明等,护理费需要提供聘请护理人员产生的费用支出凭证等。同时,酒店方面不能一味推卸,“毕竟客人入住酒店,是与酒店方产生了合同关系,承担责任的是酒店而不是保险公司,因此酒店把后续赔偿都推给保险公司,也是不合适的。”(李如艺)

[来源:信网 编辑: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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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0/21 17:05
· 来源 ·
信网
· 作者 ·
李如艺
· 责编 ·
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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