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23日讯 近日,江苏连云港连岛海苔有限公司因生产菌落总数超标的寿司海苔,被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3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0元及不合格产品500包。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6月19日,连云港连岛海苔有限公司生产了一批共515袋的寿司海苔,生产成本为21元/袋。同日,市场监管部门对该批次产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15袋,单价25元/袋,总费用375元。经合肥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样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19643-2016)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调查显示,剩余500袋已于6月21日交付给客户,货值金额达12875元,但未结算货款。7月19日,客户将全部500袋退货至该公司。经查,不合格原因系当天员工手部清洁不到位,导致生产环节污染。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0月20日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连岛海苔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0元(抽检样品销售所得),没收不合格批次寿司海苔500包,罚款1.3万元。
企查查显示,江苏连云港连岛海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2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连云港连岛海洋渔业有限公司全资控股。该公司主要生产拉面海苔、海苔卷、夹心海苔、寿司海苔、调味海苔等。(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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