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4日讯 近日,中山市三棵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因在小红书发布“防近视”虚假广告,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镇分局处以罚款3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5月至6月18日,中山市三棵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小红书平台入驻店铺“三棵松照明”中,发布了内容为“防近视”的广告,广告费用共计200元。经调查,该广告内容被认定为虚假宣传。2025年6月23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镇分局查获了这一违法行为。
此外,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受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24年6月22日对中山市三棵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在小红书平台设立的“三棵松照明的店”店铺进行抽检,随机抽取了标称中山市三棵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嵌入式灯具射灯(型号:SD55射灯/7W),经检验,判定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
企查查显示,中山市三棵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熊梦云,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曹一新兴大道东109号四楼之1(住所申报),所属行业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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