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0日讯 近日,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山东烟台莱州市应急管理局处以4.5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莱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山东黄金矿业焦家金矿作出罚款4.5万元的处罚决定。
企查查显示,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成立于2009年1月,负责人为王明勤,企业注册地址位于莱州市金城镇焦家村,总公司是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法定代表人王明勤,是一家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的国有企业,由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