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1日讯 近日,北京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朝阳区景茂街店因未核实顾客年龄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警告并罚款3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8月22日下午3时许,两名顾客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院17号楼地下一层的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朝阳区景茂街店,选购了“江小白蜜桃味果汁酒”2瓶(44元)、“魔爪monster330”1听(6.8元)以及“雪花勇闯天涯500ml”1听(6.5元),总消费57.3元。在结账时,店员虽察觉顾客较为年轻并询问是否成年,但当其中一名女顾客回答“已经成年”后,店员未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核实年龄便完成交易。当晚,消费者家长到店交涉并取证,确认其中一名消费者仅13岁,属于未成年人。店方随后向家长道歉并退还货款57.3元。
8月28日,举报人(消费者母亲)向朝阳区建外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供监控截图及消费者身份证明等证据,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内虽在酒类经营区域和收款结账区域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警示标语,但实际操作中未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一百二十三条,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1月7日作出处罚决定,责令柒一拾壹朝阳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及罚款3000元( 0.3 万元)。
企查查显示,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朝阳区景茂街店成立于2019年9月,负责人为加藤宏二郎。总公司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初,董事长为万崎顺一,是一家合资连锁零售企业。该公司以24小时便利店为主营业态,7-ELEVEN是全球知名便利连锁品牌。(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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