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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交存款准备金 山东郯城农商行被罚78.5万元

信网11月25日讯  近日,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欠交存款准备金,被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欠交存款准备金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对其处以罚款785339.60元。具体的欠交金额、时间段及相关证据并未披露。

相关法律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其缴纳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按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上缴至央行的资金,用于调节货币供应量、保障金融体系稳定。违反该条款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暂停部分业务或吊销经营许可。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法定代表人徐小强,总部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目前,该行共有36家在业分支机构。(信网记者)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信网版权稿件,转载请联系信网获取授权(邮箱:news@qdxin.cn),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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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25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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