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日讯 近日,乐刷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和商户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处以369.5万元罚款 ,并没收违法所得74.168522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乐刷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二是违反商户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对乐刷支付处以罚款369.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4.168522万元,总计处罚金额超440万元。处罚决定于2025年11月24日作出,公示期限为五年。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乐刷支付的违规行为主要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是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的核心法规,旨在维护支付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支付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清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清算合法、透明,禁止未经授权的资金划拨或挪用行为。”第二十六条规定,“支付机构应当对特约商户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建立商户档案,确保商户身份真实、经营合法,禁止为非法商户提供支付服务。”违反上述条款的,根据情节轻重,可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支付业务许可证。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乐刷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孙阳。该公司以移动支付业务为核心,为商户提供支付平台、商户运营SaaS服务、数据营销等智慧服务产品。(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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