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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气来源不明 合肥市骨科医院被处罚

信网12月10日讯  近日,合肥市骨科医院因未从合法渠道购进医用氧气,被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5万元,并没收4瓶违规氧气瓶。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合肥市骨科医院在2024年10月委托江通达气体有限公司业务员代充4瓶10L医用氧气,用于两台救护车备用。然而,该医院无法提供相关购进票据,庐江通达气体有限公司否认销售上述氧气。最终,执法部门认定该医院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作出处罚决定:一是没收合肥市骨科医院违规使用的4瓶10L医用氧气;二是处以罚款1.5万元。

合肥市骨科医院官网介绍,该医院是安徽省唯一一所公立骨科医院,医院现有占地面积为1.3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数269张;在建项目门急诊综合楼项目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数135张;在建项目合肥新站院区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数500张,建成后,两院区床位数将达904张。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2025年11月5日,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人民法院将合肥市骨科医院列入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17033元。(信网记者)

合肥市骨科医院官网(来源:网络截图)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信网版权稿件,转载请获取授权(邮箱:news@qdxin.cn,或微信联系总法律顾问:lawyer4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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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1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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