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18日讯 近日,甘肃省第八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未监督分包单位工资支付,导致12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被兰州市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永登县宏远翡翠城住宅小区二标段项目建设中,甘肃省第八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总承包方,未能有效监督分包单位对农民工的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导致以陈玉芳为代表的12名工人工资被拖欠。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发现问题后,责令该公司先行清偿拖欠工资,但甘肃省第八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履行相关义务,违法行为持续存在。
甘肃八建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兰州市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甘肃省第八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甘肃省第八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9年10月,董事长为王和泰,是一家国有企业。该公司由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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