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19日讯 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的郏县妇幼保健院因在无痛人工流产手术中未向患者告知并取得书面同意,被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处以1.1万元罚款并予以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郏卫计罚﹝2025﹞2号)显示,2025年9月4日,郏县妇幼保健院妇科门诊在为一名患者实施无痛人工流产手术时,未向患者充分告知手术相关信息,也未取得患者的书面同意。郏县妇幼保健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条款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在实施手术等诊疗活动时,必须向患者说明病情、诊疗方案及风险,并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的书面同意。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6日对郏县妇幼保健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具体内容包括:给予警告,以及罚款人民币1.1万元整。
公开信息显示,郏县妇幼保健院是一家三级医院,位于河南省郏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举办单位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经费来源财政补助(财政补助收入)。(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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