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2日讯 近日,深圳中升星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处以1000元罚款并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中升星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额外费用的行为,具体时间及消费者投诉等详细信息并未披露。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对深圳中升星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深圳中升星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张晓,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发埔社区布龙路663号Z栋一层至四层(奔驰4S店)。该公司由中升(大连)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深圳中升星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名为“奔驰深圳中升星辉”。(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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