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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孚子公司因卫生健康违法行为被处罚 具体事由未披露

信网12月24日讯  近日,福建南孚市场营销有限公司因卫生健康违法行为,被南平市延平区卫生健康局处以罚款29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福建南孚市场营销有限公司存在卫生健康违法行为,具体违法细节并未披露。此次处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结合《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闽卫规(2022)3号)相关裁量基准。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生产、经营未经卫生许可的消毒产品;(二)未按照规定对消毒产品进行检测或者备案;(三)其他违反消毒管理规定的行为。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福建南孚市场营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刘荣海,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109号。该公司由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并在天猫平台开设“南孚旗舰店”。(信网记者)

天猫“南孚旗舰店”截图(来源:网络截图)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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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24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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