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5日讯 近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因总包未先行清偿拖欠工资且拒不改正,被太原市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以1.5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方,未能先行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且在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后仍拒不履行义务。具体拖欠金额、涉及人数或项目地点等信息并未披露。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太原市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末,是一家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衣东生。该公司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目前6家分支机构均已注销。(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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