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5日讯 近日,通山县东升学校因虚列燃料开支套取食堂经费,被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1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566万元,罚没合计2.56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期间,通山县东升学校通过虚列燃料开支的方式,套取食堂膳食经费共计人民币1.566万元。这笔款项实际用于食堂基础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调查结合供货商提供的证据及学校提交的情况说明,确认该行为属于违规挪用食堂结余款项。学校未按规定将这笔结余款项退还学生,也未采取任何补偿措施。
通山县东升学校实施了不遵守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通山县东升学校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66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通山县东升学校创办于2018年秋,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19号,是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十二年一贯制的民办寄宿制学校。(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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