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12月25日讯 近日,林女士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反映,她的父亲因严重的高血压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仙葫院区(以下简称“广中医第一附院仙葫院区”)住院治疗,半年后突发脑出血成为植物人。她回溯诊疗过程发现,其父亲在长达三个多月里没有服用降压药,且发病前CT已提示有脑出血早期症状,但未获干预。更令她难以接受的是,医院先后提供了两份内容不一致的病历,直接导致医疗事故鉴定无法进行。目前,林女士的诉讼被迫中止。
患者突发脑出血成了植物人 家属查病历发现“事出有因”
因篡改病历等问题,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已于2023年被卫健委行政处罚,但其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至今仍影响着林女士。因为病例被篡改,林女士为已成植物人的父亲讨说法的道路,在法律程序上陷入了困境。这还得从四年前说起。2021年12月,林女士的父亲因三级高血压入住广中医第一附院仙葫院区颅脑外科。住院初期病人病情相对平稳,2022年3月的一天,林女士在医院的要求下,给父亲办理了“出院再入院”的手续,但病人也没离开过医院,林女士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如此操作。
本以为连续的治疗对父亲的病情会很有帮助,但从2022年6月开始,林女士发现父亲变得特别嗜睡,“我问过医生,医生也做了检查,说是正常情况。”到了6月25日,林女士的父亲久叫不醒,医生在进行CT扫描时,发现患者出现了多发性脑出血,情况十分危急。随后,林女士的父亲被送进ICU治疗,由于错过了黄金抢救时间,老人的性命虽然保住了,人却没醒过来,成了植物人。
人一直在医院,怎么会病情急转直下?事后,林女士查看了父亲一段时间的诊疗记录 ,发现在第二次住院,也就是3月9日之后,父亲就没再服用过降压药。在发病前半个月也就是6月11日的CT检查报告中,有一条“新见右侧顶叶部分脑沟内高密度影”,“这就意味着当时我父亲就有了脑出血的早期症状,但当时医生没有任何干预 ,也没有告知过家属我父亲的病情有变化。”林女士说。
林女士告诉信号新闻,颅脑外科的负责人是梁主任,但住院期间都是一位陈姓医生负责其父亲的病情。林女士提供了一段跟梁主任的对话录音,录音里对方承认三级高血压需要每天服用降压药,并表示“预防不到位有诱发脑出血的可能”。对于陈医生没有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的情况,梁主任说了一句“哎呀,还是太年轻了”,并称放射科没有将“高密度影”放在显眼的地方,只是写在了一大堆文字里。
据林女士介绍,从2022年6月林女士的父亲病情有变,到同年9月,梁主任承诺会向上级反映,尽快给出处理方案。然而,处理方案没等到,林女士却发现父亲的病历有了变化。
患者病历被修改过 医院还因此被卫健委罚款
林女士说,自己在2022年6月和7月两次到医院复印了父亲的病历。病案号相同的两份病历,3月9日出院诊断是有差异的,其中一份的第一条就是“颞顶叶脑出血(治愈)”,另一份里却没有这一记录。
拿着两份不一样的病历,林女士向南宁市卫健委进行了投诉。2023年5月,南宁市卫健委公开了对广中医仙葫院区的行政处罚。因医院存在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措施、开具的临时医嘱单中有多次补记行为等行为,被处以罚款6万元。同时,医院颅脑外科的两名医生,因未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填写患者的病历资料、开具的临时医嘱单中有多次补记行为等,被罚款4.4万元。而这两名被处罚的医生,就包括负责给林女士父亲治病的陈医生。
除此之外,林女士还向信号新闻提供了一份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书面回复。该回复显示,查明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仙葫院区在林女士父亲第一、第二次住院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超医保限制用药、超标准收费等3大类4小项违规收费问题,共涉及违规金额2万多元。
信号新闻就林女士反映的情况联系医院,但无论是医院办公室还是颅脑外科,均没有作出回应。同时,南宁市卫健委的工作人员也仅表示具体以公示出的处罚为准,不方便透露当时调查的详细情况。
两份病历无法证明先后顺序 家属欲起诉又遇新难题
如今,林女士的父亲因植物人的病情被鉴定为一级伤残,林女士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父亲讨个说法。可是,真等到起诉时,新的难题又出现了:“法院指定了机构做医疗事故鉴定,但鉴定机构给退回了。”
林女士提供了一份南宁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退回XXX与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材料的函》,其中写明:“医患双方对是否有篡改病历的行为有较大分歧,贵院未对封存病历和医患双方所提供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因此无法确认所移交的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等问题。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鉴定专家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的鉴定,因此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问题不在专家鉴定范畴。”
“法官说没有医疗事故鉴定,这个案子就很难判,没办法,我就只能先撤诉。”林女士坦言,自己目前确实没有办法证明两份病历的先后顺序,但她也想不明白,“医院改病历的情况已经由卫健委处罚过了,为什么自己提供了最初的病历,却不能被认可?”
对此,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曹严龙律师表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处理此类纠纷的重要依据,若因病历真实性存疑导致无法鉴定,患者维权将面临较大障碍。如果林女士能证明两份病历的前后顺序,可以证明医院的病历是后期复印的,那样法院就不该不认可。但如果无法提供出相关证据,那么在此情况下,法院通常难以单凭现有证据作出明确责任认定。因此,林女士想要继续维权之路,需要优先举证病历时间先后顺序。(李如艺)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