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6日讯 近日,福建才子服饰有限公司因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被莆田市荔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福建才子服饰有限公司违反了《福建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存在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行为。莆田市荔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对福建才子服饰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福建省消防条例》(2006年9月29日通过,2016年修订),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单位和个人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职责,要求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消防设施维护、火灾隐患整改等义务,旨在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火灾事故风险。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福建才子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蔡宗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企业位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溪白村荔园工业区888号才子工业园。该公司由才子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才子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30日,由蔡宗美担任董事长。该公司创建于1983年,总部位于福建莆田,拥有两大生产基地和5个工厂,采用自动化生产设备,年产能达1000多万件(套)。(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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